5月初的污染圣地帖子还没解决,昨晚十二点到今早6点多还是那个害人的气味都飘到屋里了!桃源县政府,你们商量出搬走沥青搅拌站的决定了没?来一次气味就会投诉一次,这没得商量,必须般走他!不然就安置华南厂搬迁,桃源县政府,你们怎么选啊?一直不解决根本问题就一直投诉,你们目前也没好的理由搪塞了,事实胜于敷衍!赶紧找地方搬走这个沥青厂是正经,不然投诉投诉再投诉。年底要你们成为被频繁投诉的行政单位,你们继续包庇沥青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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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5-14 16:48
帖内置顶 – – 2020-05-14 17:0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 “关于反映华南厂山脚下沥青厂排放毒气”问题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华南厂山脚下沥青厂为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下属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位于桃源县陬市镇高湾村4组,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张某新,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负责人为顾某民。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于2015年5月建设,同年9月投入生产,2019年新建设一条日工NBD32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替换掉原环评的YYW-12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该技改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 二、调查情况 我局对该公司一直依法依规进行监管,2020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鲁卫国、杨飞、冯建平会同陬市镇政府及当地村组有关负责人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其主要废气为骨料在烘干筒加热产生的粉尘、烘干筒燃烧器加热的燃油烟气、导热炉柴油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及沥青加热过程与成品出料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等,针对废气处理,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级除尘设备后(重油燃烧废气经氮氧化物废气净化装置处理、沥青烟气收集至滚筒二次燃烧高温分解后经除尘系统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2019年12月,该公司按环保要求在卸料口增设了密闭输送装置,在车辆装载点修建了密闭车间,沥青烟气散溢现象已完善。根据该公司2020年1月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示的检测报告(华科检测字环质[2020] 第0102106号)表明:该公司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处理情况 1、我局将在近期(视其生产情况)对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全面掌握该企业的排污情况。 2、我局要求沥青搅拌站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我局将持续对该企业进行跟踪督察,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联系人:鲁卫国 联系方式:13786654338 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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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5-11 08:41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0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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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0-05-14 16:4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 “关于反映华南厂山脚下沥青厂排放毒气”问题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华南厂山脚下沥青厂为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下属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位于桃源县陬市镇高湾村4组,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张某新,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负责人为顾某民。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于2015年5月建设,同年9月投入生产,2019年新建设一条日工NBD32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替换掉原环评的YYW-12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该技改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 二、调查情况 我局对该公司一直依法依规进行监管,2020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鲁卫国、杨飞、冯建平会同陬市镇政府及当地村组有关负责人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其主要废气为骨料在烘干筒加热产生的粉尘、烘干筒燃烧器加热的燃油烟气、导热炉柴油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及沥青加热过程与成品出料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等,针对废气处理,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级除尘设备后(重油燃烧废气经氮氧化物废气净化装置处理、沥青烟气收集至滚筒二次燃烧高温分解后经除尘系统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2019年12月,该公司按环保要求在卸料口增设了密闭输送装置,在车辆装载点修建了密闭车间,沥青烟气散溢现象已完善。根据该公司2020年1月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示的检测报告(华科检测字环质[2020] 第0102106号)表明:该公司陬市镇高湾沥青搅拌站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处理情况 1、我局将在近期(视其生产情况)对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全面掌握该企业的排污情况。 2、我局要求沥青搅拌站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我局将持续对该企业进行跟踪督察,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联系人:鲁卫国 联系方式:13786654338 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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